抽查事项编码 | jlsndbg008 |
抽查事项名称 | 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(农专社) |
抽查依据 | 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》第五条规定“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:(一)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;(二)生产经营信息;(三)资产状况信息;(四)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(五)联系方式信息;(六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。”第十一条规定“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,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。 ” |
抽查主体 | 农民专业合作社 |
抽查内容 | 内容包括:(一)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;(二)生产经营信息;(三)资产状况信息;(四)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、网址等信息;(五)联系方式信息;(六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。 |
抽查频率 | 不定期 |
抽查部门 | 蕉岭县市场监管局 |
备注 | |
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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